發布時間: 2021-06-08 13:34:02 信息來源: 中德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聯盟
職業教育法自1996年頒布施行以來或將進行首次“大修”。
6月7日,據新華社消息,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初次提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該修訂草案關注職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草案著力解決職業教育領域突出問題,推動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草案突出就業導向,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和促進就業質量提升,為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礎。
“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本次草案修訂聚焦職業教育領域熱點難點問題,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推進依法治理。
同時,結合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將實踐成果上升為法律規范,并為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礎。草案明確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促進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以及其他職業教育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建立完善國家資歷框架,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
在推動多元辦學方面,草案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求,利用資本、技術等要素,單獨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依法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聯合辦學,舉辦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此外,修訂草案對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也作出了規定,明確國家推行學徒制度,鼓勵企業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合作進行學徒培訓。教育部官網介紹,1996年頒布的《職業教育法》,為指導、推動和保障我國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和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制度支撐。
隨著職業教育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在要素的深刻變化,特別是完成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戰略部署,需要對《職業教育法》作必要的補充和完善。十一屆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職業教育法》修訂列入立法規劃。
2015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相關執法檢查。教育部分別于2011年、2016年提出修訂征求意見稿,均因部門間未達成一致意見致使未能繼續推進。2018年,該法修訂工作再次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項目。2019年2月,國務院發布《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對職業教育做出新定位,對修訂《職業教育法》提出新要求。2019年12月,教育部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21年3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
會議指出,辦好職業教育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就業導向,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和促進就業質量提升。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