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2-02-09 13:58:53 信息來源: 浙江省教育廳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獎勵取得教學成果的集體和個人,鼓勵廣大教育工作者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浙江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經認真評選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確定550項教學成果為2021年浙江省教學成果獎,其中: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特等獎15項、一等獎50項、二等獎100項,中職教育特等獎5項、一等獎20項、二等獎50項,高職教育教學成果獎特等獎15項、一等獎40項、二等獎50項,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特等獎25項、一等獎80項、二等獎100項。現將獲獎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受獎勵的成果完成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努力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創造新的業績。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廣大教師和教育管理工作者要認真學習、借鑒、推廣應用優秀教學改革研究和實踐成果,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切實把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到教育教學的每一個環節,為加快推進浙江教育現代化、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浙江省教育廳
2022年1月29日